法拉盛恩光教會 主日證道 每週一思 每周一思(01/29/2012) - 死後生命的見證 (73)
每周一思(01/29/2012) - 死後生命的見證 (73) PDF 列印 E-mail

每週一思:「死後生命的見證」(73)
2012年01月29日      張景祥 牧師

 

讓我接自上週,繼續來描述「死後生命的見證」。在聖經裡提及上帝要賞賜的獎賞有許多,有的是今生的;但最重要的還是指著未來在死後回到永恆的天家時,主耶穌要給予的。請弟兄姊妹記得,聖經裡記載著這些「得奬賞」的目的,和其他的宗教所載的,盼望用「行好事」、「積功德」來達成或得著「拯救」是完全不一樣的信仰。可惜到目前為止,還有許多基督徒,縱使信主數十年了,或甚至在教會裡擔任了重要職位的,還脫離不了那種「行好事」、「為主發光」、「傳福音」都是為了「積功德」,以為如此才能進天堂的錯誤觀念。

我曾經見過數位「來自台灣的長老」在言談之間,他們通常都會很謙卑地說:「我之所以做這些服事:在教會工作、幫忙聖工,就是盼望上帝會憐憫我,當我離開這個世界之後,可以接我回天家。當天堂之門為我開時,我就感激不盡了!」在這種情況之下,我通常會問那一位長老說:「請問你清楚得救了沒有?」「你有把握你可以上天堂嗎?」我通常得到的答案是:「我知道主耶穌拯救我了!但是,我還是偶爾會犯罪啊!所謂的『大罪不犯,小罪不斷』,我怎麼敢說:『我可以進天堂』了呢?我還需努力進修啊!」

以上的這些對話,問題出在哪裡呢?問題出在四方面:

第一、很多基督徒還受道教、佛教、民間宗教、甚至是回教的影響:得救、進天堂是和做好事、做功德有關。當我做好事,上帝喜悅了,我就能進去。回教更厲害了,說:信阿拉(回教的神)的,還不見得可以進天堂,還要看是不是阿拉喜歡的人?為要成為阿拉喜悅的人要做阿拉喜歡的事。最好的功德就是除掉阿拉不喜歡的人─要嘛,叫他們改信阿拉(可以勸說,甚至用暴力威脅,只要能達到目的,都可以),不然就是除掉他們。那就是極端回教份子的作為。

第二、得救是要靠自己努力,當然也要祈禱求上帝幫助,否則得救無望。這是第二個大錯誤。這一點是大部份的華人基督徒都有的看法,就是「得救一方面是靠上帝,另一方面自己也要努力」。當然,這又是不對了!其實,我們的善行,或努力是得不著上帝的救恩的,因為我們不完美。不完美的努力和善行不但不能賺取,更不能換得上帝的救恩。

第三、「將功補罪」的錯誤─我雖然不好,但靠行善以補我犯的惡行。

第四、許多人把「得救」和「得獎賞」混為一誤,這乃是因為在其他宗教裡是混為一談的。但在基督信仰裡,這是兩個不能混在一起的主題。人若不先「得救」,就不可能在未來在天上「得獎賞」。「得救」是上帝給的救恩,是白白得著的。

我很喜歡保羅在以弗所書2:8~10所說的話,很清楚的回答上述之問題:「我們得救是本乎恩,也因著信,這並不是出於自己,乃是上帝所賜的,也不是出於行為,免得有人自誇。我們原是祂的工作,在基督裡造成的,為要叫我們行善,就是上帝所預備叫我們行的。」

曾有一位很好的聖經教師狄罕博士說過一句很好的話:「來到耶穌跟前,你無須付出什麼;若要跟隨耶穌則須付些代價;但要服事耶穌,你就得付出一切所有的。」換言之,「救恩」是主耶穌所做成的,只要我們願意來到祂跟前,祂就賞賜;又因為「救恩」是如此的昂貴,我們付不起,祂就白白的給。但是得救恩的人,在感謝主恩時,會願意跟隨祂,這個人是需付上些代價,例如,他要離棄所有的罪行和在罪中之樂;如此可以得著新生命的生活;但最高級的,就是願「服事主耶穌」的,那是最美的獻上,最美的感恩─付出一切所有的。當我們如此行時,主必照我們所行的給獎賞。得救和得獎賞是兩種截然不同的事。但「得獎賞」的根基乃在於「先得救」。

 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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