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拉盛恩光教會 主日證道 每週一思 每週一思(09/18/2011) - 死後生命的見證(58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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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週一思:〈死後生命的見證〉(58)
2011年09月18日          張景祥 牧師

 

這主日起,容許我和弟兄姊妹開始來分享這幾個很重要的地點:「天堂」、「地獄」、「樂園」、「陰間」、「新天新地」、「火湖」。這些都是聖經中提到的名詞,是在「靈界」裡的地方。我相信這些並不只是一些「觀念」而已;而是實際存在的地方,是全部人類在離開這個看得見的物質世界之後,所要去的地方。我同時還相信:這些地方不但是真的,而且比我們現在所居住的世界大得多、真實得多、而且是永恆的居所。因為我相信聖經是上帝的話,是祂的啟示,是祂要幫助我們如何了解自己的未來之走向最完美的引導。聖經絕無戲言。

大部份的宗教都有「天堂」、「地獄」的觀念;有的,用不同的名詞。但是我相信唯有聖經才描述得最明白和貼切。
聖經提到將來死去的人之去處,基本上是分兩組對立的地方:
第一組是:「樂園」、「天堂」、「新天新地」;第二組是:「陰間」、「地獄」、「火湖」。讓我來和大家分享這些是在形容什麼?

「樂園」(Paradise)是指什麼? 無論是在舊約或新約聖經中是最基本的觀念,「樂園」乃是指一個美得無比、完美無缺、不會受任何干擾、永恆祝福之所,是「花園」也是「園林」;最美的代表就是伊甸園。

主耶穌在十字架上時,曾親口答應那一位在祂身邊同樣被釘,但悔改的強盜說:「我實在告訴你,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裡了!」(路加23:43)。保羅也提及他還在世上的經歷:「他曾被提到第三層天,當他被提到樂園裡,聽見隱密的言語,是人不可說的。」(林後12:1~4)。那是一種美得無比的經歷(腓1:23)。主耶穌在寫信給以弗所的教會中說:「…得勝的,我必將上帝樂園中生命樹的果子賜給他吃(啟2:7)。由這幾處經文可以了解數事:

第一、「樂園」是「天堂」的另外一個名詞。在舊約原先是指「美得無比的園子」,如伊甸園。(參閱尼希米2:8、傳道書2:5;雅歌4:13);但到新約時,主耶穌就直接指出:是將來在天上的樂園,是人類犯罪之後,在地上的「失樂園」在天上的再現。

第二、將來的「樂園」是在天上,是在「第三層天」,這是保羅的見證(林後12:2):聖經認為天一共有三層:第一層天是指天空;第二層是指星宿;第三層天是指星宿之上的天,那裡是上帝的居所,是「樂園」的所在地。(這一點,和中國古代文化上的傳承很相似。中國北京的天壇是圓型的屋頂有三層,就是代表著三層天。

第三、「樂園」乃是在信仰上得勝、被上帝稱為義的人在過世之後的居所(路加16:19~31);在那裡有生命樹(啟2:7);在那裡有上帝的寶座(啟7:9~17);在那裡有真正的安息和伸冤(啟6:9~11)。

第四、「樂園」乃是與主永遠同在最美的地方(約12:26、14:1~4):主耶穌給跟隨祂的人最大的應許就是祂要永遠和我們同在,有那永遠不會隔絕的愛(羅馬8:31~39)。那將是最大的祝福。換言之,「樂園」就是「天堂」的另一個名。下主日讓我繼續探討。

 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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